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3

293.对此,我补充

293.对此,我补充天使对人里面的意愿和聪明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人里面没有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意愿和聪明。他们说,人里面哪怕有一丁点,天堂和地狱都将不复存在,整个人类必灭亡。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天堂和地狱都是由无数的人,就是自创世以来出生的所有人构成的;它们自上而下以各自构成一体的方式被排列,天堂形成一个美丽的人,地狱则形成一个畸形的人。两者当中但凡有任何人拥有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意愿或聪明,这一体都是不可能的,而是会分崩离析;随它一道灭亡的,还有神性智慧,因为只有当主是绝对的一切,或说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其它一切是绝对无有时,神性智慧才能稳固永久。他们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神性本身就是从它自身思考和意愿,而人性本身是从神思考和意愿;神性本身不可能被归给任何人,因为这意味着人会成为神。要牢记这一点,你若愿意,等死后进入灵界时,就会发现它被天使所证实。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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