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3.对此,我补充天使对人里面的意愿和聪明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人里面没有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意愿和聪明。他们说,人里面哪怕有一丁点,天堂和地狱都将不复存在,整个人类必灭亡。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天堂和地狱都是由无数的人,就是自创世以来出生的所有人构成的;它们自上而下以各自构成一体的方式被排列,天堂形成一个美丽的人,地狱则形成一个畸形的人。两者当中但凡有任何人拥有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意愿或聪明,这一体都是不可能的,而是会分崩离析;随它一道灭亡的,还有神性智慧,因为只有当主是绝对的一切,或说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其它一切是绝对无有时,神性智慧才能稳固永久。他们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神性本身就是从它自身思考和意愿,而人性本身是从神思考和意愿;神性本身不可能被归给任何人,因为这意味着人会成为神。要牢记这一点,你若愿意,等死后进入灵界时,就会发现它被天使所证实。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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