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3

293.对此,我补充

293.对此,我补充天使对人里面的意愿和聪明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人里面没有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意愿和聪明。他们说,人里面哪怕有一丁点,天堂和地狱都将不复存在,整个人类必灭亡。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天堂和地狱都是由无数的人,就是自创世以来出生的所有人构成的;它们自上而下以各自构成一体的方式被排列,天堂形成一个美丽的人,地狱则形成一个畸形的人。两者当中但凡有任何人拥有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意愿或聪明,这一体都是不可能的,而是会分崩离析;随它一道灭亡的,还有神性智慧,因为只有当主是绝对的一切,或说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其它一切是绝对无有时,神性智慧才能稳固永久。他们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神性本身就是从它自身思考和意愿,而人性本身是从神思考和意愿;神性本身不可能被归给任何人,因为这意味着人会成为神。要牢记这一点,你若愿意,等死后进入灵界时,就会发现它被天使所证实。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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