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人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言所行的一切,都是从唯一的生命之源流入的;然而,这唯一的生命之源,也就是主,并不是人们思想邪恶和虚假的原因,这一点可通过以下方式从自然界来说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热和光,这两者流入肉眼可见的一切器皿和物体,既流入良善的器皿和美丽的物体,也流入邪恶的器皿和丑陋的物体,并在它们上面产生各种不同的效果。因为它们不但流入结好果子的树,还流入结坏果子的树,甚至流入果子本身,使它们生长。它们同样流入好种子和稗子,还流入灌木,无论有用有益的,还是有害有毒的。然而,热还是那个热,光还是那个光;它里面没有邪恶的原因;相反,原因只在于接受的器皿和物体。
热怎样孵化猫头鹰或毒蛇的蛋,就怎样孵化鸽子、美丽的鸟或天鹅的蛋。把这两种蛋放在一个母鸡下面,它们都能靠母鸡的体温被孵化出来,这体温本身是无害的。那么,这热与那些邪恶有害的生物有什么共同之处呢?热怎样流入沼泽,以及粪质、败坏和腐烂的东西,就怎样流入像酒一样、芳香四溢、活跃有生机的东西。谁看不出原因不在于热,而在于接受的器皿和物体?再者,同样的光,当它流入一个物体时,会折射出美丽的色彩;而当它流入另一个物体时,则折射出让人不舒服的色彩。实际上,它甚至在亮白的物体上变得明亮发光,在接近黑色的物体上变得暗淡无光。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灵界。那里也有从灵界太阳,也就是主发出的热和光;这太阳发出的热和光流入它们的器皿和物体。那里的器皿和物体是天使和灵人,具体来说,就是属于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之物;那里的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那里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这些不是他们彼此接受不同的原因,因为主说:
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就至高意义而言,“日头”表示神性之爱,“雨”表示神性智慧。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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