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0

290.对前面所引用

290.对前面所引用的经历,有必要补充以下内容。当主首先允许我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时,这个秘密就立刻透露给我。我从天上被告知,和其他人一样,我也以为我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来自我自己。若为良善,它来自主,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这是千真万确的,对此,我有活生生的证据,因为各种思维和情感被施加于我,以致最后我能觉察并感受到这一点。自此以后,一旦有什么邪恶钻进我的意愿,或有什么虚假钻进我的思维,我就探查它的来源,这来源也向我透露。我还被允许与它所来自的那些人交谈,斥责他们,迫使他们离开。这意味着他们收回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它们留给自己,不再将这类东西注入我的思维。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过上千次;我一直处于这种状态,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并且还会继续处于这种状态。然而,和其他人一样,我也觉得我似乎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按照主的圣治,表面上看,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这在前面适当地方已经解释了。一些新来的灵人对我的这种状态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看来,我根本不从我自己思考或意愿,因而就像某种空洞的东西。但我向他们解释了这个秘密,然后补充说,我在作更深入的思考,并感知正流入我外在思维的,是什么东西,它是来自天堂,还是来自地狱,并弃绝来自地狱的东西,接受来自天堂的东西。我仍觉得我似乎正在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和他们一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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