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0

290.对前面所引用

290.对前面所引用的经历,有必要补充以下内容。当主首先允许我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时,这个秘密就立刻透露给我。我从天上被告知,和其他人一样,我也以为我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来自我自己。若为良善,它来自主,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这是千真万确的,对此,我有活生生的证据,因为各种思维和情感被施加于我,以致最后我能觉察并感受到这一点。自此以后,一旦有什么邪恶钻进我的意愿,或有什么虚假钻进我的思维,我就探查它的来源,这来源也向我透露。我还被允许与它所来自的那些人交谈,斥责他们,迫使他们离开。这意味着他们收回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它们留给自己,不再将这类东西注入我的思维。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过上千次;我一直处于这种状态,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并且还会继续处于这种状态。然而,和其他人一样,我也觉得我似乎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按照主的圣治,表面上看,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这在前面适当地方已经解释了。一些新来的灵人对我的这种状态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看来,我根本不从我自己思考或意愿,因而就像某种空洞的东西。但我向他们解释了这个秘密,然后补充说,我在作更深入的思考,并感知正流入我外在思维的,是什么东西,它是来自天堂,还是来自地狱,并弃绝来自地狱的东西,接受来自天堂的东西。我仍觉得我似乎正在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和他们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55

55.谁都能看出,没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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