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0.对前面所引用的经历,有必要补充以下内容。当主首先允许我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时,这个秘密就立刻透露给我。我从天上被告知,和其他人一样,我也以为我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来自我自己。若为良善,它来自主,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这是千真万确的,对此,我有活生生的证据,因为各种思维和情感被施加于我,以致最后我能觉察并感受到这一点。自此以后,一旦有什么邪恶钻进我的意愿,或有什么虚假钻进我的思维,我就探查它的来源,这来源也向我透露。我还被允许与它所来自的那些人交谈,斥责他们,迫使他们离开。这意味着他们收回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它们留给自己,不再将这类东西注入我的思维。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过上千次;我一直处于这种状态,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并且还会继续处于这种状态。然而,和其他人一样,我也觉得我似乎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按照主的圣治,表面上看,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这在前面适当地方已经解释了。一些新来的灵人对我的这种状态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看来,我根本不从我自己思考或意愿,因而就像某种空洞的东西。但我向他们解释了这个秘密,然后补充说,我在作更深入的思考,并感知正流入我外在思维的,是什么东西,它是来自天堂,还是来自地狱,并弃绝来自地狱的东西,接受来自天堂的东西。我仍觉得我似乎正在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和他们一样。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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