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0.对前面所引用的经历,有必要补充以下内容。当主首先允许我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时,这个秘密就立刻透露给我。我从天上被告知,和其他人一样,我也以为我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来自我自己。若为良善,它来自主,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这是千真万确的,对此,我有活生生的证据,因为各种思维和情感被施加于我,以致最后我能觉察并感受到这一点。自此以后,一旦有什么邪恶钻进我的意愿,或有什么虚假钻进我的思维,我就探查它的来源,这来源也向我透露。我还被允许与它所来自的那些人交谈,斥责他们,迫使他们离开。这意味着他们收回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它们留给自己,不再将这类东西注入我的思维。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过上千次;我一直处于这种状态,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并且还会继续处于这种状态。然而,和其他人一样,我也觉得我似乎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按照主的圣治,表面上看,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这在前面适当地方已经解释了。一些新来的灵人对我的这种状态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看来,我根本不从我自己思考或意愿,因而就像某种空洞的东西。但我向他们解释了这个秘密,然后补充说,我在作更深入的思考,并感知正流入我外在思维的,是什么东西,它是来自天堂,还是来自地狱,并弃绝来自地狱的东西,接受来自天堂的东西。我仍觉得我似乎正在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和他们一样。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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