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90

290.对前面所引用

290.对前面所引用的经历,有必要补充以下内容。当主首先允许我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时,这个秘密就立刻透露给我。我从天上被告知,和其他人一样,我也以为我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来自我自己。若为良善,它来自主,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这是千真万确的,对此,我有活生生的证据,因为各种思维和情感被施加于我,以致最后我能觉察并感受到这一点。自此以后,一旦有什么邪恶钻进我的意愿,或有什么虚假钻进我的思维,我就探查它的来源,这来源也向我透露。我还被允许与它所来自的那些人交谈,斥责他们,迫使他们离开。这意味着他们收回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它们留给自己,不再将这类东西注入我的思维。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过上千次;我一直处于这种状态,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并且还会继续处于这种状态。然而,和其他人一样,我也觉得我似乎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按照主的圣治,表面上看,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这在前面适当地方已经解释了。一些新来的灵人对我的这种状态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看来,我根本不从我自己思考或意愿,因而就像某种空洞的东西。但我向他们解释了这个秘密,然后补充说,我在作更深入的思考,并感知正流入我外在思维的,是什么东西,它是来自天堂,还是来自地狱,并弃绝来自地狱的东西,接受来自天堂的东西。我仍觉得我似乎正在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和他们一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4

Life74.就属世

(九)任何人避各种通奸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Life74.就属世意义而言,第六诫(它通常被称为第七诫)所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或淫乱,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话语和肮脏的思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凭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包括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通奸也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更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也不知道通奸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邪恶,以致它可称作恶魔本身,或邪恶的巅峰,因为凡陷入属世通奸的人也陷入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出于其信仰和生活并未将通奸视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各种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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