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9.以下情形经常被指给我看:在地狱,没有人从自己思考;相反,他从周围的其他人思考;其他人也不从自己思考,而是再从其他人思考;思维和情感依次从一个社群传到另一个社群,没有人意识到它们并非来自他自己。有些人认为他们从自己思考和意愿,于是被送入一个社群,并留在那里,与其思维通常所延伸到的邻近社群的联系被切断。这时,他们被吩咐以不同于该社群灵人的方式思考,并强迫自己沿着相反的思路思考;但他们坦承,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情形发生在许多人身上,包括莱布尼茨。甚至连他也信服,没有人从自己,只能从其他人思考;这些其他人也不从自己思考,相反,所有人都凭来自天堂的流注思考,而天堂依赖于来自主的流注。有些人深入思考了这一点,声称,这太令人震惊了,以至于几乎没有人能被迫相信,因为这与表象完全相反。然而,他们无法否认,因为这一点被充分证实了。尽管如此,在惊奇之余他们又声称:
①这意味着思想邪恶不能怪他们;
②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
③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
接下来有必要解释这三点。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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