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9

289.以下情形经常

289.以下情形经常被指给我看:在地狱,没有人从自己思考;相反,他从周围的其他人思考;其他人也不从自己思考,而是再从其他人思考;思维和情感依次从一个社群传到另一个社群,没有人意识到它们并非来自他自己。有些人认为他们从自己思考和意愿,于是被送入一个社群,并留在那里,与其思维通常所延伸到的邻近社群的联系被切断。这时,他们被吩咐以不同于该社群灵人的方式思考,并强迫自己沿着相反的思路思考;但他们坦承,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情形发生在许多人身上,包括莱布尼茨。甚至连他也信服,没有人从自己,只能从其他人思考;这些其他人也不从自己思考,相反,所有人都凭来自天堂的流注思考,而天堂依赖于来自主的流注。有些人深入思考了这一点,声称,这太令人震惊了,以至于几乎没有人能被迫相信,因为这与表象完全相反。然而,他们无法否认,因为这一点被充分证实了。尽管如此,在惊奇之余他们又声称:

①这意味着思想邪恶不能怪他们;

②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

③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

接下来有必要解释这三点。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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