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⑴不仅对善人,而且对恶人来说,圣治处处都在最小细节上作工;但它不在他们的邪恶中。前面说明,圣治在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这意味着人凭自己无法思想和意愿任何事;相反,他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言所行的一切都来自流注:若为良善,便来自天堂的流注;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的流注;换句话说,良善是从主流入的,邪恶是从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自我重要感流入的。我知道这一切很难理解,因为从天堂或主流入之物与从地狱或人的自我流入之物是有区别的;然而,我说过,圣治在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甚至到了人凭自己无法思考和意愿任何事的程度。但我又补充说,他也从地狱,以及他自己的自我或自我重要感如此行;所以看上去似乎就有了一个矛盾之处,其实并没有。在下面(294节)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几个要点为开场白的地方,我们会看到,没有矛盾之处。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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