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既然按圣治的律法,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也就是说,凭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行动,既然按圣治的律法,凡人所行的在他看来,都要看似他自己的,同样按圣治的律法,邪恶必须被允许,以便人能从中被领出来,那么可推知,人能滥用这些官能,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随心所欲地证实任何事。因为他能随心所欲地将任何事合理化,无论它本身是否合理。所以有些人会说:“什么是真理?难道我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把任何事变成真理吗?世人不就是这么做的吗?”凡如此行的人都是通过推理来行的。尽可能地拿一个最虚假的命题,让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就会去证明。例如,让他证明人是一个动物;或灵魂就像蛛网里的小蜘蛛,掌控身体就像蜘蛛通过蛛丝来掌控一样;或让他证明宗教无非是一种约束;无论你选择哪个命题,他都能证明,直到它看似真理。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因为他对表象的性质,或出于一种盲目信仰而被视为真理的虚假的性质一无所知。
这就是为何人不能看见这一真理,即:圣治在理解力和意愿的最小细节中,或也可说,在每个人,无论恶人善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误导他的主要问题是,他以为邪恶也来自主;而事实上,邪恶丝毫不来自主;相反,它来自人,因为他把以下表象当成事实来接受,即:他凭自己思考、说话和行动,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为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不仅对善人,而且对恶人来说,圣治处处都在最小细节上作工;但它不在他们的邪恶中。
⑵恶人不断将自己引入邪恶,但主不断把他们引离邪恶。
⑶只要恶人以为自己的聪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主就无法把他们完全引离邪恶,并引入良善。
⑷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
348.从上述内容清楚看出,信通过三件事在人里面形成:首先是靠近主;其次是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是照真理生活。由于这三个阶段彼此截然不同,故可知,它们有可能被分离。有人可能会靠近主,但却不知道关于神和主的任何历史真理。有人可能通过圣言知道大量真理,却没有照之生活。但是,凡将这三个阶段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个而无那个的人,都没有得救之信。当这三个阶段结合时,得救之信才会产生,事实上,这信的性质就取决于它们结合的程度。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育的种子,若落在地里,就会腐烂成尘;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地里的种子,能长成一棵树,并且树还会照着它们的结合而结出果子。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能生育的蛋;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
对那些将这三者分离之人而言,信好比熟鱼或熟蟹的眼睛;而对那些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而言,信好比从玻璃体液直到虹膜的葡萄膜都清澈透明的眼睛。三者保持分离之信好比在黑石上用暗色调所作的绘画;而三者保持结合之信则好比在透明的水晶上用美丽色彩所作的绘画。三者保持分离的信之光好比夜里旅客手里的火把之光;而三者保持结合的信之光则好比火炬之光,当被挥动时,它能照亮每一步道路。缺乏真理的信就象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则象结出能酿美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缺乏真理的对主之信,好比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流逝会变得黯淡;而拥有真理的对主之信,则好比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的本质,因而真理的性质决定了信的性质;没有真理,信是游移不定的;而拥有真理,信则是稳定的。而且,基于真理的信在天上闪耀如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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