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既然按圣治的律法,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也就是说,凭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行动,既然按圣治的律法,凡人所行的在他看来,都要看似他自己的,同样按圣治的律法,邪恶必须被允许,以便人能从中被领出来,那么可推知,人能滥用这些官能,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随心所欲地证实任何事。因为他能随心所欲地将任何事合理化,无论它本身是否合理。所以有些人会说:“什么是真理?难道我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把任何事变成真理吗?世人不就是这么做的吗?”凡如此行的人都是通过推理来行的。尽可能地拿一个最虚假的命题,让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就会去证明。例如,让他证明人是一个动物;或灵魂就像蛛网里的小蜘蛛,掌控身体就像蜘蛛通过蛛丝来掌控一样;或让他证明宗教无非是一种约束;无论你选择哪个命题,他都能证明,直到它看似真理。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因为他对表象的性质,或出于一种盲目信仰而被视为真理的虚假的性质一无所知。
这就是为何人不能看见这一真理,即:圣治在理解力和意愿的最小细节中,或也可说,在每个人,无论恶人善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误导他的主要问题是,他以为邪恶也来自主;而事实上,邪恶丝毫不来自主;相反,它来自人,因为他把以下表象当成事实来接受,即:他凭自己思考、说话和行动,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为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不仅对善人,而且对恶人来说,圣治处处都在最小细节上作工;但它不在他们的邪恶中。
⑵恶人不断将自己引入邪恶,但主不断把他们引离邪恶。
⑶只要恶人以为自己的聪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主就无法把他们完全引离邪恶,并引入良善。
⑷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
183.(9)关于神的各种荒谬怪异的观念就是从《亚他尼修信经》所宣称的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的三位格三一而生出的,它们全都是幻想,是畸形的观念。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所持全部教义中的首要教义,已滋生出众多有关神的不恰当观念,这些观念与基督教界是不相称的。然而,基督教界在神及其一体性的问题上,本应并能够成为全球各地各族人民的一道亮光。凡在基督教会之外的,包括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以及各个宗教的异教徒,拒绝基督教的唯一原因就是它的三神信仰。传教士们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极其小心,不去公开谈论如《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中所描述的三位格三一。因为那时,他们的皈依者会跑开,并取笑他们。
荒谬可笑、毫无意义的观念已经从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在凡坚持相信从眼耳上升到思维视野中有关该教义的那些话之人的心里向上喷涌。这些观念是: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子坐在祂的右手边,他们面前的圣灵则聆听,并跑遍全世界,以根据他们的决定分配称义的恩赐,将其铭刻在人们身上,将人们从烈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请问神职人员中的学者和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他们心里是不是只有这样一幅形像,因为这样一幅形像会自动从该教义本身涌入脑海(参看记事,16节)。
由此涌入脑海的,还有一种好奇心,即人们会猜测他们在创世前彼此谈论什么,是不是谈论创造这个世界,或如堕落前预定论者所认为的,谈论谁注定得救并称义,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之后,他们又会谈论什么,会谈论父凭其权柄和能力去分配,子凭其能力去调解吗?此外,分配,也就是拣选,来自一般为所有人、特别为某些人所代求的子,而父因被对子的爱,以及目睹子在十字架上遭受的极度痛苦所打动,便向这些人施恩典。但是,谁看不出关于神的这类观念就是精神错乱后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基督教界,这些却是圣物,要用口唇来亲吻,不可以头脑的想象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若被举过记忆,进入认知,人就会发疯。而这不会逐出三神观,只会引发一种愚蠢的信仰。这信使得人们在思想神时,好比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像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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