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既然按圣治的律法,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也就是说,凭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行动,既然按圣治的律法,凡人所行的在他看来,都要看似他自己的,同样按圣治的律法,邪恶必须被允许,以便人能从中被领出来,那么可推知,人能滥用这些官能,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随心所欲地证实任何事。因为他能随心所欲地将任何事合理化,无论它本身是否合理。所以有些人会说:“什么是真理?难道我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把任何事变成真理吗?世人不就是这么做的吗?”凡如此行的人都是通过推理来行的。尽可能地拿一个最虚假的命题,让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就会去证明。例如,让他证明人是一个动物;或灵魂就像蛛网里的小蜘蛛,掌控身体就像蜘蛛通过蛛丝来掌控一样;或让他证明宗教无非是一种约束;无论你选择哪个命题,他都能证明,直到它看似真理。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因为他对表象的性质,或出于一种盲目信仰而被视为真理的虚假的性质一无所知。
这就是为何人不能看见这一真理,即:圣治在理解力和意愿的最小细节中,或也可说,在每个人,无论恶人善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误导他的主要问题是,他以为邪恶也来自主;而事实上,邪恶丝毫不来自主;相反,它来自人,因为他把以下表象当成事实来接受,即:他凭自己思考、说话和行动,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为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不仅对善人,而且对恶人来说,圣治处处都在最小细节上作工;但它不在他们的邪恶中。
⑵恶人不断将自己引入邪恶,但主不断把他们引离邪恶。
⑶只要恶人以为自己的聪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主就无法把他们完全引离邪恶,并引入良善。
⑷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
SS12.在启示录第六章,经上说:
我看见羔羊揭开书卷的第一印的时候,有一匹白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有一把大剑赐给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有一匹黑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有一匹灰色马出来,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启示录6:1—8)
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破译这些话的含义;当我们知道揭开印,马等等的含义时,就会完全解开这一切。它们描述了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羔羊揭开书卷的七印”表示主把教会的这些状态显明出来;“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对圣言真理的理解;骑在马上的所拿的“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仁和信的教义;“冠冕”表示永生,就是胜利的奖赏。
“红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二个状态,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大剑”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黑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在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天平”表示对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它几乎一文不值。“灰色马”表示在教会的第四个或末后状态,对圣言的理解被邪恶的生活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灭绝;“死”表示永恒的诅咒。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的含义,这在字义或属世意义上并不明显;所以若不在某个时间揭开灵义,圣言在这段经文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上仍是关闭的,并且关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最终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神性神圣性藏在何处。这同样适用于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的“四匹马”和“四辆车”的含义(撒迦利亚书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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