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5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真实的基督教 #530

530.那么问题是,

530.那么问题是,人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地行出来;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并开启新生活。前几节(525-527节)已说明,人若不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是,除非能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自我反省有什么用呢?除非承认自己有罪,否则他认识到自己的罪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能使人在主面前忏悔自己的罪,祈求祂的帮助,从此开启新的生活(新生活便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又有何用呢?这就是真正的悔改。人一旦过了童年,越来越自主,并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性,首先会通过代表重生之洗的洗礼知道,人应该这样发展与行事。因为洗礼时,他的监护人会代表他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行为。恭领圣餐时也是这样,因为在配靠近圣餐前,所有人都受到警告: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开始新生活。这同样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上的教义问答手册进一步看出来,十诫当中有六诫无非是告诫他们不要去行恶。若不通过悔改移除邪恶,人不可能爱邻,更别说爱神了。然而,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都取决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爱邻)。若时常实践真正的悔改,例如,如同人预备自己领受圣餐那么经常,若他此后避开他在自己身上所发现的这样那样的罪,那么就足以使悔改成为现实。从这时起,他便踏上了去往天堂的路,因为此时他从属世开始变得属灵,并从主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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