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450.若非仁与信合而为一,若非二者联合注目于主,真正的、活生生的仁爱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三者,即主、仁和信,是得救的三大要素,当它们合为一体时,仁才是仁,信才是信,主在它们里面,它们在主里面(参看363-367,368-372节)。然而,这三者未联结在一起的地方,仁爱要么是不正当的,要么是伪的,要么是死的。基督教自建立之时就被各种异端邪说包围,这些异端甚至延续至今。其中每一种异端都有这三大要素,即神,仁和信,并且一直承认它们。因为没有这三者,就没有宗教。尤其是仁爱,它依附于任一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宗教狂或犹太教、甚至偶像崇拜者的信仰。所有这些人都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它看上去很相似。但是,根据仁爱所依附或联结的信仰,其性质会实实在在地发生变化。对此的论证,可参看信那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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