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下面这句话扮演主要角色:第一,不要对邻舍行恶,第二,要向邻舍行善。这个信条可以说是形成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邪恶自人出生时就居于他的意愿中;由于一切邪恶皆针对或近或远的人,以及社群和国家,故可知,遗传的邪恶就是直接针对不同程度邻舍的邪恶。人凭理性本身也能看出,只要居于意愿中的邪恶没有被移除,他所行的良善就会浸渍于这邪恶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中,就象果核在果壳中或骨髓在骨头中。所以,这种人所行的良善尽管看似良善,但本质上并非良善。它就象光滑的外壳,里面的核仁已被蛀虫啃光;还象从内里一直烂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欲恶和行出善本质上是两个对立面。因为恶属于对邻舍的恨,而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说,恶是邻舍的敌人,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恶居于内在人,而善居于外在人。倘若共存,外在的善就会像表面治愈、内里有腐烂物质的伤口。这时,人就象一棵烂了根的树,所结的果子仍是外表看起来完好、有用,而里面却令人恶心、无用。这种人又象废弃的渣滓,它们表面被抛光并涂上美丽的颜色后,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总之,他们就象冒充鸽子蛋的猫头鹰的蛋。
当知道,人藉着身体行出来的良善是从他的灵,也就是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仍活着的灵。所以,当这种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后,他整个人完全被邪恶控制,并乐在其中,躲避良善如攻击他生命之物。
主在很多经文中教导说,在恶被除去之前,人无法行出本质为善之善:
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坏树不能结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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