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303.就属天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与主结合,由于出离地狱得到保护而通向平安。安息表示休息,在至高义上表示“平安”(peace)。因此,主被称为“和平之君”,祂称祂自己为平安。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以赛亚书9:6,7)
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4:27)
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约翰福音16:33)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耶和华救赎我命,使我得享平安。(诗篇55:18)
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直到永远。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稳的住处、平静的安歇所。(以赛亚书32:17,18)
耶稣对所差遣的七十人说:“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路加福音10:5,6;马太福音10:12,13,14)
耶和华将平安赐给祂的百姓;公义与平安彼此相亲。(诗篇85:8,10)当主自己向门徒们显示时,祂说:“愿你们平安”。(约翰福音20:19,21,26)
而且,《以赛亚书》(65,66章等)论述了主把他们所带入的平安状态。将被带入这种状态的人就是那些被接纳到新教会,也就是主当前正在建立的新教会之人。从《天堂与地狱》(284-290节)一书可以看出,天堂天使和那些在主内之人所享有这种平安,其本质如何。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为何主称祂自己为安息日之主,也就是安息与平安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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