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5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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