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5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0

Life90.田里的

Life90.田里的“种子”表示真理,主以下面这些话来描述这种子: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的落在路上,被人践踏,天上的飞鸟把它吃尽了。有的落在石头地上,一长起来就枯萎了,因为没有根。有的落在荆棘中,荆棘跟它一同生长,把它挤住了。有的落在好土里,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路加福音8:5–8; 马太福音13:3—8; 马可福音4:3–8)

在这个比喻中,“撒种的”是指主,“种子”是指祂的话,因而是指真理;“路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当中;“石头地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虽关心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因而不是从内在关心的人当中;“落在荆棘中的种子”存在于那些陷入恶欲的人当中;但“好土里的种子”存在于那些热爱来自主而在圣言中的真理,并因实行来自主的这些真理而结实的人当中。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主对这个比喻的解释(马太福音13:19—23, 37; 马可福音4:14–20; 路加福音8:11–15)明显看出来。由此可见,圣言的真理无法在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里面扎根,也无法在那些表面热爱真理,内心却不热爱真理的人和那些陷入恶欲的人里面扎根。然而,它能在那些恶欲被主驱散的人里面扎根。在这些人里面,“种子”,也就是真理,就扎根在他们的属灵心智中(对此,参看8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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