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人的理解力既能接受良善和邪恶,也能接受真理和虚假,而他的意愿本身却不能。这意愿必须要么处于邪恶,要么处于良善,不可能处于这两者,因为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生命之爱就在那里。然而,在理解力里面,良善和邪恶就像内在之物和外在之物那样保持分离;所以人能内在处于邪恶,外在处于良善。但在他改造期间,良善和邪恶会相遇,然后冲突和争战就会产生。这种争战若严厉,就被称为试探,若不严厉,则像葡萄酒或啤酒的发酵那样发生。那时,如果良善得胜,邪恶及其虚假就被移至边缘,如同渣滓沉到瓶底;良善就像发酵后的精制葡萄酒,或清澈的啤酒。但如果邪恶得胜,良善及其真理就被移至边缘,变得浑浊和昏暗,如同半发酵的葡萄酒或啤酒。这个过程被比作发酵,是因为在圣言中,“酵或发酵”表示邪恶的虚假(如何西阿书7:4; 路加福音12:1等等)。
426.众所周知,有些人行了在世人眼里显为仁爱形像的善举,便认为并相信他们做了慈善事业,看待它们如同很多天主教徒看待特赦。他们以此作为净化罪恶的手段,仿佛得到重生,配进天堂。然而,他们却无视通奸、仇恨、报复、欺诈,以及常见的肉体私欲,纵情其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善行岂不是天使与魔鬼相伴的画作,或装有毒蛇的青金石盒?但那些避开上述邪恶如仇恨仁爱者所行的善举则完全不同。尽管如此,这些善举在很多方面是有益的,尤其是周济穷人和乞丐。它们是男孩女孩、男仆女佣,以及一般来说所有心思简单之人借以被引入仁爱的一种手段;这些是引导人们操练仁爱的外在行为,它们是仁爱的萌芽,然后就象未成熟的果实。但对那些后来通过对仁与信的正确理解力而得以完善之人而言,这些行为则象成熟的果实。此时,他们将自己以前的行为看成是出于简单的心思所做出的,仅仅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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