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4

284.人的理解力既

284.人的理解力既能接受良善和邪恶,也能接受真理和虚假,而他的意愿本身却不能。这意愿必须要么处于邪恶,要么处于良善,不可能处于这两者,因为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生命之爱就在那里。然而,在理解力里面,良善和邪恶就像内在之物和外在之物那样保持分离;所以人能内在处于邪恶,外在处于良善。但在他改造期间,良善和邪恶会相遇,然后冲突和争战就会产生。这种争战若严厉,就被称为试探,若不严厉,则像葡萄酒或啤酒的发酵那样发生。那时,如果良善得胜,邪恶及其虚假就被移至边缘,如同渣滓沉到瓶底;良善就像发酵后的精制葡萄酒,或清澈的啤酒。但如果邪恶得胜,良善及其真理就被移至边缘,变得浑浊和昏暗,如同半发酵的葡萄酒或啤酒。这个过程被比作发酵,是因为在圣言中,“酵或发酵”表示邪恶的虚假(如何西阿书7:4; 路加福音12:1等等)。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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