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3

283.如前所述(2

283.如前所述(281节),人被允许思想邪恶,甚至到了意图作恶的地步,是为了邪恶能通过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被移走。当他想到某事违背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派,良善和真理,因而违背生活的安宁、喜乐和祝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通过这三者,即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主医治人的意愿之爱,一开始是利用恐惧,后来则利用爱。然而,邪恶并未与人分离并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并转到边缘。当它们在边缘,良善在中心时,邪恶不会出现,因为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并被看见和发觉。然而,必须知道的是,尽管良善在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因此就处于良善,除非边缘的邪恶趋于向下或向外。它们若向上或向内看,就没有被移走,因为它们仍在奋力回到中心。当人避其恶如罪时,它们就趋于向下或向外;当他厌恶它们时,更是如此。因为那时,他会谴责它们,让它们下地狱,使它们朝地狱的方向看。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