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如前所述(281节),人被允许思想邪恶,甚至到了意图作恶的地步,是为了邪恶能通过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被移走。当他想到某事违背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派,良善和真理,因而违背生活的安宁、喜乐和祝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通过这三者,即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主医治人的意愿之爱,一开始是利用恐惧,后来则利用爱。然而,邪恶并未与人分离并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并转到边缘。当它们在边缘,良善在中心时,邪恶不会出现,因为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并被看见和发觉。然而,必须知道的是,尽管良善在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因此就处于良善,除非边缘的邪恶趋于向下或向外。它们若向上或向内看,就没有被移走,因为它们仍在奋力回到中心。当人避其恶如罪时,它们就趋于向下或向外;当他厌恶它们时,更是如此。因为那时,他会谴责它们,让它们下地狱,使它们朝地狱的方向看。
Faith30.此外,有许多人没有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却拥有仁之信。他们就是那些在生活中仰望主,并出于宗教原则避开邪恶,但因世上的忧虑和职业责任,以及缺乏他们教师那一方的真理而没有思想真理的人。但从内心里,也就是在他们的灵里,他们仍处于对真理的承认,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情感;故死后成为灵人并被天使教导时,他们便承认真理,并欢喜接受。而那些没有在生活中仰望主,也没有出于宗教原则避开邪恶的人则截然不同。从内心里,也就是在他们的灵里,他们并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承认;故死后成为灵人并被天使教导时,他们不愿承认真理,因而不接受它们。因为生活的邪恶从内在憎恨真理,而生活的良善从内在热爱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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