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如前所述(281节),人被允许思想邪恶,甚至到了意图作恶的地步,是为了邪恶能通过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被移走。当他想到某事违背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派,良善和真理,因而违背生活的安宁、喜乐和祝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通过这三者,即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主医治人的意愿之爱,一开始是利用恐惧,后来则利用爱。然而,邪恶并未与人分离并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并转到边缘。当它们在边缘,良善在中心时,邪恶不会出现,因为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并被看见和发觉。然而,必须知道的是,尽管良善在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因此就处于良善,除非边缘的邪恶趋于向下或向外。它们若向上或向内看,就没有被移走,因为它们仍在奋力回到中心。当人避其恶如罪时,它们就趋于向下或向外;当他厌恶它们时,更是如此。因为那时,他会谴责它们,让它们下地狱,使它们朝地狱的方向看。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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