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主能医治每个人的理解力,使他思想良善,不思想邪恶。祂能通过各种恐惧、神迹、与死人交谈、异象和梦如此行。然而,只医治理解力仅仅是从外在医治人;因为理解力及其思维是人生命的外在,而意愿及其情感是他生命的内在。因此,只医治理解力就像治标,或说保守医治;而深层的恶性由此被封闭在里面,完全被阻止出去;它将首先摧毁近处的部位,然后摧毁远处的部位,直到整体都死亡。必须得到医治的,是意愿本身;但这种医治不是通过理解力流入意愿实现的,因为那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理解力的教导和告诫实现的。如果唯独理解力得到医治,那么人就会变得像沐浴在香料和玫瑰花中的死尸。这些香料很快就会从死尸吸取如此恶臭的气味,以至于臭不可闻。如果意愿的邪恶之爱被封闭在里面,理解力中的天堂真理就会是这种情况。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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