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1

281.⑷所以允许邪

281.⑷所以允许邪恶是为了救赎的目的。众所周知,人有完全的自由去思想和意愿,但没有完全的自由去说和做凡他所思想和意愿的。因为他能像一个无神论者那样思想,能否认神,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甚至能渴望通过言行摧毁它们,直至它们彻底灭绝;但这会被文明、道德和教会的法律阻止。于是,他在思维、意愿和意图,但没有在行为上沉浸于这些不敬神的邪恶。非无神论者也有完全的自由去思想许多恶事,如欺诈、淫欲、报复和其它疯狂行为;有时,他甚至会做出来。谁能相信,人若没有完全的自由,不仅不能得救,甚至还会彻底灭亡?

请听听原因。每个人自出生时就沉浸于许多种邪恶;这些邪恶在他的意愿里面;凡在意愿里面的,都是为他所爱的。也就是说,人都爱凡从里面来的意愿,并意愿凡他爱的。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并使它的快乐在那里被感受到,再由此进入思维,也进入意图。因此,如果人不被允许照他通过遗传而植入他的意愿之爱去思想,那爱就仍被封闭在里面,永远不会被他看到。没有被看到的邪恶之爱,就像埋伏的敌人,溃疡里的病灶,血中的毒素,或胸部的感染物;它们若被封闭在里面,就会加速死亡。而另一方面,如果人被允许思想他生命之爱的邪恶,甚至到了想要行出来的地步,它们就能通过属灵的方法得到医治,就像疾病通过属世的方法得到医治一样。

我需要解释一下,他若不被允许照着他的生命之爱的快乐去思想,将不再是一个人。他将丧失系人性本质、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官能。这些邪恶的快乐会掌控他心智的内层,甚至到了门要敞开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照着这些快乐说话和行动,因而不仅在他自己眼里,而且在世人面前行事疯狂,最终甚至都不知道掩盖羞耻。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他被允许思想并意愿他遗传来的邪恶,但不允许谈论并行出它们。与此同时,他学习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这些事物也进入他的思维,并除去疯狂,他通过这种知识被主医治,然而仅被医治到知道如何守住这扇门的程度,但前提是他承认神,祈求祂的帮助,好叫他能抵制这些疯狂。他抵制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让它们进入他的意图,甚至不让它们进入他的思维。

既然人有随心所欲思考的自由,好叫他的生命之爱可以从它潜伏的地方出来,进入他的理解力之光,否则,他对自己的邪恶一无所知,从而不会避开它,那么可推知,邪恶会在他里面获得力量,增长到不给他留下任何恢复空间的地步,若生育孩子,则几乎不留给孩子任何恢复的空间,因为父母的邪恶会传给他的后代。但主规定,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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