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0.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当罪得赦免时,它们也被除去了。持这种错误观点的,是那些以为自己的罪通过圣餐礼得了赦免的人,尽管他们并未通过悔改移走这些罪。那些以为自己唯独凭信得救的人,以及那些以为自己凭教皇特许得救的人,也持守这种错误观点。这些人都相信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和瞬间得救。然而,当这种观点反过来时,它就成了真理,即:当罪被移走时,它们也就得到赦免,因为悔改先于赦免,没有悔改,就没有赦免。所以主吩咐祂的门徒:
传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又:
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路加福音3:3)
主赦免每个人的罪。祂既不指控,也不归咎。然而,祂只能照着祂的圣治律法除去它们;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得罪他的弟兄几次,七次够不够时,主说,彼得不是要饶恕七次,乃是要饶恕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那么,作为怜悯本身的主会怎样饶恕呢?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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