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0

280.当今流行的第

280.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当罪得赦免时,它们也被除去了。持这种错误观点的,是那些以为自己的罪通过圣餐礼得了赦免的人,尽管他们并未通过悔改移走这些罪。那些以为自己唯独凭信得救的人,以及那些以为自己凭教皇特许得救的人,也持守这种错误观点。这些人都相信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和瞬间得救。然而,当这种观点反过来时,它就成了真理,即:当罪被移走时,它们也就得到赦免,因为悔改先于赦免,没有悔改,就没有赦免。所以主吩咐祂的门徒:

传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又:

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路加福音3:3)

主赦免每个人的罪。祂既不指控,也不归咎。然而,祂只能照着祂的圣治律法除去它们;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得罪他的弟兄几次,七次够不够时,主说,彼得不是要饶恕七次,乃是要饶恕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那么,作为怜悯本身的主会怎样饶恕呢?


真实的基督教 #249

249.之所以说圣言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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