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⑴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由于天使,而是由于主。因为天使所享有并构成天堂的爱与智慧不是来自天使,而是来自主,实际上就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由于爱与智慧是主的,是在天堂的主,并构成天使的生命,所以清楚可知,天使的生命是主的,实际上就是主。天使自己公开声称他们靠主存活。由此明显可知,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但与主的结合各种各样,这个人的天堂不同于那个人的;因此,天堂的性质也取决于与主结合的性质。接下来的章节(32–33节)将说明,这种结合可能越来越紧密,也可能越来越遥远。
在此需要说一说这种结合是如何发生的,又是何性质。这是一种主与天使并天使与主的结合,故是一种相互结合。主流入天使的生命之爱,天使在其智慧中接受祂,因而反过来与主结合。然而,需要清楚明白的是,在天使看来,他们似乎通过自己的智慧与主结合;而事实上,是主通过他们的智慧与他们结合,因为他们的智慧也来自主。我们不妨说,主通过良善与天使结合,天使通过真理反过来与主结合,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
然而,这种相互结合是一个奥秘,若不加以解释,没有多少人能明白。因此,我想尽可能以一种可以理解的方式展开它。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404—405节)已说明爱如何与智慧结合,尤其通过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的求知欲(即对知道的情感),通过产生对真理的感知的对理解的情感,以及产生思维的对看见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来结合。主流入所有这些情感,因为它们都是一个人生命之爱的分支或衍生物;天使在其对真理的感知和他们的思维中接受这种流注,因为该流注是在他们的感知,而不是在他们的情感中向他们显明的。
由于在天使看来,感知和思维似乎是他们自己的,尽管它们是由来自主的情感产生的,所以表面上看,是天使作为回应与主相互结合;而事实上,是主与他们结合。情感本身产生感知和思维,因为属于爱的情感就是感知和思维的灵魂。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感知和思考任何东西,每个人都是照着他的情感来感知和思考的。由此可见,天使与主的这种相互结合不是来自天使,而是似乎来自他们。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的结合也是如此,这种结合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婚姻。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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