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然而,持守这种信仰和观念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对人的生命状态也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一事实: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这一切能使我们清楚看到,邪恶只能被逐渐移走,赦免邪恶不等于移走它。不过,这些都是概述性的陈述,它们若得不到论证,可能被承认,但无法被理解;不被理解的东西就像手里转动的轮子。所以我需要按刚才所给出的顺序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①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我从天堂得知:人生来所进入、自己实际所吸收的邪恶,无一与他分离,而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以前,和大多数世人一样,我也认为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被逐出并冲洗干净,就像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净一样。但邪恶或罪不是这样,它们依然存在;悔改之后得到赦免时,它们就从中心移到边缘;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似乎在白昼之光中;凡在边缘的,则在阴影中,有时可以说在夜晚的黑暗中。由于邪恶不是被分离出去,只是被移走,也就是说,被推到边缘,并且人能从中心转到边缘,所以他有可能回到他以为被逐出的邪恶。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有时进入一种相反的情感,因而从一个中心进入另一个中心。只要他在他的情感中,这情感就构成中心,因为此时,他在该情感的快乐和光明中。
有些人因生活良善,死后被主提入天堂,但他们仍具有这种观念: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了,因而完全没有了罪。一开始,这些人照着他们的这种观念穿上白衣,因为白衣表示从恶中洁净的状态。但后来他们开始像在世时那样思想,认为他们已经从一切恶中洁净了;因此,他们夸口说自己不再像其他人那样是个罪人;这种想法几乎无法与某种得意的心态,以及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分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为让他们摆脱这种虚妄的观念,他们从天上被打发下来,回到他们在世上所粘染的邪恶,同时被指示,他们还有以前所不知道的遗传之恶。这使得他们承认:他们的邪恶并未与他们分离,只是被移走;他们凭自己仍是不洁的,事实上无非是邪恶;是主保护他们免受邪恶伤害,并将他们保持在良善中,尽管这一切看似他们自己所行的。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就被主带回天堂。
②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持守这个错误观点的,是那些把仁与信分离,并将拯救归于唯信的人。因为他们以为,仅仅思想这信,并发表关于它的言论,而且带着信靠和信心如此行,就会使人称义并得救。其中许多人还以为,这一切瞬间就能发生,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在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发生。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以为,一个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并凭怜悯得救,无需方法。但主的怜悯离不开方法,并不是直接的;人不可能瞬间从邪恶变为良善,只能通过圣治从他幼年直到生命结束的不断运作而被领出地狱,并转入天堂,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在此只需说明,圣治的一切律法都以人的改造和随之的拯救,因而以他生命的翻转为目的;这意味着他的生命状态从生来的地狱状态转变为天堂状态。这一切只能随着人远离邪恶及其快乐,并进入良善及其快乐而逐渐完成。
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邪恶就是违背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欲望的快乐,而良善是照着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情感的快乐;有无数欲望进入并构成每一个邪恶,同样有无数情感进入并构成每一个良善;这些无数元素在人的内层里面处于这种秩序和关联之中,以致它们若不同时都改变,就一个也不能改变。人们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就会以为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个单一事物的邪恶很容易被移走;同样看似一个单一事物的良善能被带进来以取代之。他们因不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故必以为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是可能的。本书最后一节将说明:这是不可能的。
④那些相信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的人不知道,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当有人说,情感和思维只可能在作为主体的物质及其形式中时,谁不承认呢?由于这些存在于充满物质和形式的脑部中,所以这些形式被称为纯器官形式。理性思考的人都忍不住取笑这种疯狂观念:情感和思维不存在于物质主体中,而是被热和光调节的发散物,就像出现在空气和以太中的形像或幻觉。事实上,思维离开一个物质形式是无法存在的,就像视觉离开它的形式,即眼睛,或听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耳朵,或味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舌头,无法存在一样。仔细观察脑部,你就会看见无数物质和纤维,那里没有任何无组织的东西。只这一个可见证据就足矣了,还用得着其它证据吗?
但有人要问了,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到底是什么呢?从总体和细节上观察一下人体就能明白这个问题。人体里面有许多内脏,它们各自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都通过其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而发挥各自的功能。众所周知,它们都在进行各自的运作,如胃、肠、肾、肝、胰、脾、心和肺。它们都从内部被激活作工,从内部被激活就是通过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被激活。这一切清楚表明,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运作必与此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身体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世的,而心智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灵的;两者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提供可见的证据来证明,心智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也就是构成情感和思维的变化和转换是何性质。然而,我们可以在说话和唱歌时肺部状态的变化和转换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见它们。两者之间也有一种对应关系;因为说话和唱歌的声音,以及构成说话的言语和歌曲旋律的声音的不同是由肺产生的。声音本身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它们也由情感和思维产生,这一切是由肺里面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从肺进入喉部和声门,然后舌头,最后嘴唇中的气管实现的。声音的状态和形式的第一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肺部,第二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气管和喉部,第三次通过声孔的各种开口而发生在声门,第四次通过舌头对上颚和牙齿的种种适应而发生在舌部,第五次通过唇部的各种形式而发生在唇部。这一切清楚表明,构成说话和唱歌的声音及其清晰度,唯独是由这些器官形式的连续不断的变化和转换产生的。既然声音和言语的唯一源头是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因为它们从情感和思维存在,从不与之分离,那么显而易见,意愿的情感就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理解力的思维则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就像肺部所发生的那样。
由于情感和思维纯粹是心智形式的状态变化,所以可推知,记忆无非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器官物质的一切状态变化和转换具有这种性质:一旦形成习惯,它们就恒久不变。因此,肺习惯在气管发出各种声音,在声门调节它们,用舌头清晰发音,用口唇塑造它们;这些器官活动一旦形成习惯,就在器官中根深蒂固,并能反复再现。这些变化和转换在心智的器官中,比在身体的器官中无限完美得多,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199-204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319节)。
505.记事三:
我曾听见类似两块磨石互相摩擦的刺耳声。我靠近那声音,它就停止了。然后,我就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从圣言搜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搜集证据,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来到这道门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他们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这信本身是称义、复活、得救之信,也是我们基督教界教会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烦请告诉我,此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这行为有哪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就发生在当人因想到被诅咒而悲痛欲绝,并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思想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倚靠基督的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
我说:“该行为原来是这样完成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但是”,我又问,“我该如何理解关于此行为的这些说法,即:这行为里面丝毫没有人这一方的同意,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正如前面说的,对于这行为,人无法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配合,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人想到律法的实施,想到基督已拿走他的谴责,然后满怀信心地倚靠基督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这一切难道不是由人来完成吗?”“是的,”他回答,“但它们不是人主动完成的,而是被动完成的。”
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拿走人的主动和配合,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因此一切,包括行为本身就都失去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某种纯想象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为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吗?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那些被命定并且对那信注入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的人身上。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是否已经注入他们。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与仁方面,人通过主而凭自己主动作为,若没有人的这种主动性,那么你信的行为,也就是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教会主要教义的那信,不过是纯粹由盐构成的罗得之妻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这雕像就发出盐柱的声响。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信的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当我说这话时,他操起烛台,卯足劲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他扔到了同伴的前额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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