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然而,持守这种信仰和观念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对人的生命状态也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一事实: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这一切能使我们清楚看到,邪恶只能被逐渐移走,赦免邪恶不等于移走它。不过,这些都是概述性的陈述,它们若得不到论证,可能被承认,但无法被理解;不被理解的东西就像手里转动的轮子。所以我需要按刚才所给出的顺序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①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我从天堂得知:人生来所进入、自己实际所吸收的邪恶,无一与他分离,而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以前,和大多数世人一样,我也认为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被逐出并冲洗干净,就像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净一样。但邪恶或罪不是这样,它们依然存在;悔改之后得到赦免时,它们就从中心移到边缘;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似乎在白昼之光中;凡在边缘的,则在阴影中,有时可以说在夜晚的黑暗中。由于邪恶不是被分离出去,只是被移走,也就是说,被推到边缘,并且人能从中心转到边缘,所以他有可能回到他以为被逐出的邪恶。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有时进入一种相反的情感,因而从一个中心进入另一个中心。只要他在他的情感中,这情感就构成中心,因为此时,他在该情感的快乐和光明中。
有些人因生活良善,死后被主提入天堂,但他们仍具有这种观念: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了,因而完全没有了罪。一开始,这些人照着他们的这种观念穿上白衣,因为白衣表示从恶中洁净的状态。但后来他们开始像在世时那样思想,认为他们已经从一切恶中洁净了;因此,他们夸口说自己不再像其他人那样是个罪人;这种想法几乎无法与某种得意的心态,以及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分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为让他们摆脱这种虚妄的观念,他们从天上被打发下来,回到他们在世上所粘染的邪恶,同时被指示,他们还有以前所不知道的遗传之恶。这使得他们承认:他们的邪恶并未与他们分离,只是被移走;他们凭自己仍是不洁的,事实上无非是邪恶;是主保护他们免受邪恶伤害,并将他们保持在良善中,尽管这一切看似他们自己所行的。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就被主带回天堂。
②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持守这个错误观点的,是那些把仁与信分离,并将拯救归于唯信的人。因为他们以为,仅仅思想这信,并发表关于它的言论,而且带着信靠和信心如此行,就会使人称义并得救。其中许多人还以为,这一切瞬间就能发生,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在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发生。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以为,一个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并凭怜悯得救,无需方法。但主的怜悯离不开方法,并不是直接的;人不可能瞬间从邪恶变为良善,只能通过圣治从他幼年直到生命结束的不断运作而被领出地狱,并转入天堂,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在此只需说明,圣治的一切律法都以人的改造和随之的拯救,因而以他生命的翻转为目的;这意味着他的生命状态从生来的地狱状态转变为天堂状态。这一切只能随着人远离邪恶及其快乐,并进入良善及其快乐而逐渐完成。
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邪恶就是违背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欲望的快乐,而良善是照着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情感的快乐;有无数欲望进入并构成每一个邪恶,同样有无数情感进入并构成每一个良善;这些无数元素在人的内层里面处于这种秩序和关联之中,以致它们若不同时都改变,就一个也不能改变。人们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就会以为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个单一事物的邪恶很容易被移走;同样看似一个单一事物的良善能被带进来以取代之。他们因不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故必以为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是可能的。本书最后一节将说明:这是不可能的。
④那些相信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的人不知道,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当有人说,情感和思维只可能在作为主体的物质及其形式中时,谁不承认呢?由于这些存在于充满物质和形式的脑部中,所以这些形式被称为纯器官形式。理性思考的人都忍不住取笑这种疯狂观念:情感和思维不存在于物质主体中,而是被热和光调节的发散物,就像出现在空气和以太中的形像或幻觉。事实上,思维离开一个物质形式是无法存在的,就像视觉离开它的形式,即眼睛,或听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耳朵,或味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舌头,无法存在一样。仔细观察脑部,你就会看见无数物质和纤维,那里没有任何无组织的东西。只这一个可见证据就足矣了,还用得着其它证据吗?
但有人要问了,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到底是什么呢?从总体和细节上观察一下人体就能明白这个问题。人体里面有许多内脏,它们各自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都通过其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而发挥各自的功能。众所周知,它们都在进行各自的运作,如胃、肠、肾、肝、胰、脾、心和肺。它们都从内部被激活作工,从内部被激活就是通过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被激活。这一切清楚表明,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运作必与此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身体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世的,而心智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灵的;两者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提供可见的证据来证明,心智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也就是构成情感和思维的变化和转换是何性质。然而,我们可以在说话和唱歌时肺部状态的变化和转换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见它们。两者之间也有一种对应关系;因为说话和唱歌的声音,以及构成说话的言语和歌曲旋律的声音的不同是由肺产生的。声音本身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它们也由情感和思维产生,这一切是由肺里面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从肺进入喉部和声门,然后舌头,最后嘴唇中的气管实现的。声音的状态和形式的第一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肺部,第二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气管和喉部,第三次通过声孔的各种开口而发生在声门,第四次通过舌头对上颚和牙齿的种种适应而发生在舌部,第五次通过唇部的各种形式而发生在唇部。这一切清楚表明,构成说话和唱歌的声音及其清晰度,唯独是由这些器官形式的连续不断的变化和转换产生的。既然声音和言语的唯一源头是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因为它们从情感和思维存在,从不与之分离,那么显而易见,意愿的情感就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理解力的思维则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就像肺部所发生的那样。
由于情感和思维纯粹是心智形式的状态变化,所以可推知,记忆无非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器官物质的一切状态变化和转换具有这种性质:一旦形成习惯,它们就恒久不变。因此,肺习惯在气管发出各种声音,在声门调节它们,用舌头清晰发音,用口唇塑造它们;这些器官活动一旦形成习惯,就在器官中根深蒂固,并能反复再现。这些变化和转换在心智的器官中,比在身体的器官中无限完美得多,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199-204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319节)。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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