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然而,持守这种信仰和观念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对人的生命状态也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一事实: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这一切能使我们清楚看到,邪恶只能被逐渐移走,赦免邪恶不等于移走它。不过,这些都是概述性的陈述,它们若得不到论证,可能被承认,但无法被理解;不被理解的东西就像手里转动的轮子。所以我需要按刚才所给出的顺序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①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我从天堂得知:人生来所进入、自己实际所吸收的邪恶,无一与他分离,而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以前,和大多数世人一样,我也认为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被逐出并冲洗干净,就像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净一样。但邪恶或罪不是这样,它们依然存在;悔改之后得到赦免时,它们就从中心移到边缘;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似乎在白昼之光中;凡在边缘的,则在阴影中,有时可以说在夜晚的黑暗中。由于邪恶不是被分离出去,只是被移走,也就是说,被推到边缘,并且人能从中心转到边缘,所以他有可能回到他以为被逐出的邪恶。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有时进入一种相反的情感,因而从一个中心进入另一个中心。只要他在他的情感中,这情感就构成中心,因为此时,他在该情感的快乐和光明中。
有些人因生活良善,死后被主提入天堂,但他们仍具有这种观念: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了,因而完全没有了罪。一开始,这些人照着他们的这种观念穿上白衣,因为白衣表示从恶中洁净的状态。但后来他们开始像在世时那样思想,认为他们已经从一切恶中洁净了;因此,他们夸口说自己不再像其他人那样是个罪人;这种想法几乎无法与某种得意的心态,以及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分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为让他们摆脱这种虚妄的观念,他们从天上被打发下来,回到他们在世上所粘染的邪恶,同时被指示,他们还有以前所不知道的遗传之恶。这使得他们承认:他们的邪恶并未与他们分离,只是被移走;他们凭自己仍是不洁的,事实上无非是邪恶;是主保护他们免受邪恶伤害,并将他们保持在良善中,尽管这一切看似他们自己所行的。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就被主带回天堂。
②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持守这个错误观点的,是那些把仁与信分离,并将拯救归于唯信的人。因为他们以为,仅仅思想这信,并发表关于它的言论,而且带着信靠和信心如此行,就会使人称义并得救。其中许多人还以为,这一切瞬间就能发生,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在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发生。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以为,一个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并凭怜悯得救,无需方法。但主的怜悯离不开方法,并不是直接的;人不可能瞬间从邪恶变为良善,只能通过圣治从他幼年直到生命结束的不断运作而被领出地狱,并转入天堂,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在此只需说明,圣治的一切律法都以人的改造和随之的拯救,因而以他生命的翻转为目的;这意味着他的生命状态从生来的地狱状态转变为天堂状态。这一切只能随着人远离邪恶及其快乐,并进入良善及其快乐而逐渐完成。
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邪恶就是违背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欲望的快乐,而良善是照着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情感的快乐;有无数欲望进入并构成每一个邪恶,同样有无数情感进入并构成每一个良善;这些无数元素在人的内层里面处于这种秩序和关联之中,以致它们若不同时都改变,就一个也不能改变。人们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就会以为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个单一事物的邪恶很容易被移走;同样看似一个单一事物的良善能被带进来以取代之。他们因不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故必以为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是可能的。本书最后一节将说明:这是不可能的。
④那些相信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的人不知道,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当有人说,情感和思维只可能在作为主体的物质及其形式中时,谁不承认呢?由于这些存在于充满物质和形式的脑部中,所以这些形式被称为纯器官形式。理性思考的人都忍不住取笑这种疯狂观念:情感和思维不存在于物质主体中,而是被热和光调节的发散物,就像出现在空气和以太中的形像或幻觉。事实上,思维离开一个物质形式是无法存在的,就像视觉离开它的形式,即眼睛,或听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耳朵,或味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舌头,无法存在一样。仔细观察脑部,你就会看见无数物质和纤维,那里没有任何无组织的东西。只这一个可见证据就足矣了,还用得着其它证据吗?
但有人要问了,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到底是什么呢?从总体和细节上观察一下人体就能明白这个问题。人体里面有许多内脏,它们各自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都通过其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而发挥各自的功能。众所周知,它们都在进行各自的运作,如胃、肠、肾、肝、胰、脾、心和肺。它们都从内部被激活作工,从内部被激活就是通过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被激活。这一切清楚表明,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运作必与此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身体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世的,而心智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灵的;两者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提供可见的证据来证明,心智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也就是构成情感和思维的变化和转换是何性质。然而,我们可以在说话和唱歌时肺部状态的变化和转换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见它们。两者之间也有一种对应关系;因为说话和唱歌的声音,以及构成说话的言语和歌曲旋律的声音的不同是由肺产生的。声音本身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它们也由情感和思维产生,这一切是由肺里面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从肺进入喉部和声门,然后舌头,最后嘴唇中的气管实现的。声音的状态和形式的第一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肺部,第二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气管和喉部,第三次通过声孔的各种开口而发生在声门,第四次通过舌头对上颚和牙齿的种种适应而发生在舌部,第五次通过唇部的各种形式而发生在唇部。这一切清楚表明,构成说话和唱歌的声音及其清晰度,唯独是由这些器官形式的连续不断的变化和转换产生的。既然声音和言语的唯一源头是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因为它们从情感和思维存在,从不与之分离,那么显而易见,意愿的情感就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理解力的思维则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就像肺部所发生的那样。
由于情感和思维纯粹是心智形式的状态变化,所以可推知,记忆无非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器官物质的一切状态变化和转换具有这种性质:一旦形成习惯,它们就恒久不变。因此,肺习惯在气管发出各种声音,在声门调节它们,用舌头清晰发音,用口唇塑造它们;这些器官活动一旦形成习惯,就在器官中根深蒂固,并能反复再现。这些变化和转换在心智的器官中,比在身体的器官中无限完美得多,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199-204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319节)。
329.十诫中有八诫,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诫,并未提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告诉我们说要爱神、视神的名为圣、要爱邻、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人的东西”。总之,它们规定,不可心怀、思想或行出要么违背神,要么违背邻人的邪恶。它们并未要求去做诸如直接与爱和仁有关之类的事,而只是要求禁止去做诸如与它们对立的那类事。其原因在于,人越是避恶如罪 ,就越愿意行出爱与仁的善行。在关于仁的那一章(7章)可以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起点就是不作恶,其次才是行善。
有两种完全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行出邪恶的爱。这后一种爱是属地狱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天堂的。因为整个地狱具有对作恶之爱,而整个天堂具有对行善之爱。因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并且自出生起就倾向于追求地狱,又因他若不再生或重生,就无法进入天堂,故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善行之前,必须先剔除属于地狱的邪恶。在与魔鬼分道扬镳之前,没有人能被主接纳。悔改(9章,509-570节)和改造与重生(10章,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如何剔除邪恶,以及人如何被带向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教导说,在人所行的善成为神眼里的善之前,必须先剔除邪恶: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经文: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所作所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祂的教会)。你们岂可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的话。(耶利米书7:2,3,4,9,10,11)
在以赛亚书,我们还被教导:在从恶中洁净或净化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15)
当遵守十诫、避开邪恶时,爱与仁就会随之而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此处的“命令”尤指十诫,十诫声明,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恶被除去后,善随之而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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