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8

278.⑵邪恶若不显

278.⑵邪恶若不显露,就无法被移走。这不是说人必须作恶,好叫它们显露,而是说他必须检查自己,不仅检查行为,还要检查思维,检查他若不害怕法律和声名狼藉,会做什么,尤其他在灵里认为哪些邪恶是可允许的,不算为罪;因为他早晚会作这些恶。理解力被赋予人,就是为了使他能检查自己;这理解力与意愿分离,是为了叫他知道、明白并承认何为良善,何为邪恶,以及看到其意愿的真正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他爱的是什么,渴望的是什么。为叫人能看到这一切,他的理解力还被赋予高层思维和低层思维,或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以使他能从高层和内在思维看到意愿在低层和外在思维中正在做什么。他看到这一切,就像一个人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脸一样。当看见并认识到何为罪时,他若祈求主的帮助,就能不再意愿它,避开它,后来反对它。即便过程不那么轻松,他还能通过争战强迫它,最终远离并憎恨它。直到这时,他才第一次发觉并感受到,邪恶就是邪恶,良善就是良善。这就是自我检查,看见自己的邪恶,承认它们,然后停止它们。然而,由于很少有人知道这就是基督教的本质(因为唯有如此行的人才拥有仁和信,唯独他们被主引导并靠主行善),所以有必要说一说那些不如此行,却仍认为自己拥有宗教信仰的人。他们是:

①那些承认自己罪孽深重,却在自己身上找不出任何罪的人。

②那些出于宗教原因而忽略省察的人。

③那些出于世俗原因而不思想罪,因而不知道它们的人。

④那些钟爱自己的罪,因而不可能知道它们的人。

⑤对这些人来说,罪没有显露,因而无法被移走。

⑥最后,为何邪恶无法被移走,除非它们被搜寻,发现、承认、忏悔并抵制,其隐藏至今的原因将要显明。

278a.但必须逐一检查这些要点,因为就人而言,它们是基督教的基本要素。

①关于那些承认自己罪孽深重,却在自己身上找不出任何罪的人。这种人会说:“我是个罪人!我生在罪中;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是完好的!我无非是恶!仁慈的神啊,求你怜悯我,宽恕我,洁净我,拯救我,使我行在圣洁中,走公义的路”,等等。然而,他们却不检查自己,因而不知道任何恶;没有人能避开他所不知道的恶,更不用说与它争战了。忏悔之后,他们便自以为被清洗干净了;而事实上,他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被清洗干净。因为对所有罪的忏悔无非是催人入眠,最终导致瞎眼。它就像没有任何细节的某种大概括,这种大概括实际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②关于那些出于宗教原因而忽略省察的人。他们尤其是那些把仁与信分离的人;这种人会对自己说:“我为何要寻找是有邪恶还是有良善呢?为何寻找邪恶呢?它又不定我的罪。为何寻求良善呢?它又不能拯救我。使人称义并从一切罪中洁净的,是怀着信靠和信心所思想和宣称的唯信;一旦称义,我在神眼里就是完全的。我的确在恶中;但一犯这恶,神就会将它抹除,因此它不再出现”,等等。但凡睁开双眼,谁看不出这些都是空洞的话,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当同时想到地狱和永恒的诅咒时,谁不能这样想、这样说,甚至怀着信靠和信心如此行?这样一个人还愿意进一步了解何为真理,或何为良善吗?论到真理,他会说:“真理是什么,不就是证实这信的东西吗?”论到良善,他会说:“良善是什么,不就是来自这信而在我里面的东西吗?但为叫这善可以在我里面,我决不可以貌似凭自己行善,因为这是邀功的,邀功的善不是善。”他就这样忽视整个事情,直到不再知道何为邪恶。这时,他在自己身上会检查并看见什么呢?他此刻的状态不就成了这样:积压的恶欲之火吞噬他的心智内层,使它们荒废,甚至只剩下门口?他只守着这扇门,以免这火显现;但死后这门会打开,然后那火将呈现在所有人眼前。

③关于那些出于世俗原因而不思想罪,因而不知道它们的人。他们是那些爱世界超过一切,不允许那会引导他们离开其宗教的任何虚假的真理进入之人。他们会对自己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它不会进入我的思维。”因此,一听见真理,他们就弃绝之,即便听取了,也会扼杀它。当听讲道时,他们也是如此;只保留了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几个词语。他们因如此对待真理,故不知道何为良善,因为良善和真理行如一体;从非来自真理的良善无法认识邪恶,除非它也被称为良善;这是通过来自虚假的推理实现的。他们就是落到荆棘里的种子所指的那些人,论到他们,主说:

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长起来,便把它们窒息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圣言,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圣言挤住了,不能结实。(马太福音13:7, 22; 马可福音4:7, 19; 路加福音8:7, 14)

④关于那些钟爱自己的罪,因而不可能知道它们的人。他们就是那些承认神,按既定仪式敬拜祂,并确信系一种罪的某个邪恶实际上不是一种罪的人;因为他们用谬论和表象来粉饰它,由此隐藏它的穷凶极恶。做完这一切,他们就支持它,使其成为他们的朋友和亲密伙伴。我们说,那些承认神的人才会这样做,因为其他人不将任何恶视为罪;事实上,一切罪都是反对神的罪。举例说明:一个贪财的人当出于他所想出的理由认为一些欺诈形式是可允许的时,是不会视恶为罪的。为自己报复私敌辩护的人,或在战争时期为掠夺那些不是自己国家仇敌之人辩护的人,同样如此。

⑤对这些人来说,罪没有显露,因而无法被移走。凡未显现的邪恶都会喂养自己,就像灰烬之下木头里的火,或像伤口里未打开的病灶。因为所有被封闭在里面,没有一个出口的邪恶都会增长,不会减少,直到整个被毁坏。因此,为免得有什么邪恶被封闭在里面,每个人都被允许思想支持或反对神,支持或反对教会的圣物,并且不会因此在世上受惩罚。对此,主在以赛亚书中说:

从脚底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竟是伤口,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干,没有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若拒绝反抗,必被剑吞灭。 (以赛亚书1:6, 16-18, 20)

“必被剑吞灭”表示因邪恶的虚假而灭亡。

⑥最后,为何邪恶无法被移走,除非它们被搜寻,发现、承认、忏悔并抵制,其隐藏至今的原因将要显明。整个天堂照着对良善的情感而按社群排列,整个地狱则照着与对良善的情感相反的恶欲而按社群排列。就其灵而言,每个人都在某个社群;他若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就在一个天堂社群;若处于恶欲,就在一个地狱社群。只要活在世上,人就不知道这一点;然而,就其灵而言,他就在某个社群,否则他无法存活;主通过这个社群引导他。如果他在一个地狱社群,主只能照着祂的圣治律法把他从该社群中领出来;其中一条律法是:这个人必须看到自己在地狱社群,必须愿意从中走出来,必须努力凭自己如此行。他活在世上时能够做到这一切,但死后就不能了;因为那时,他将永远留在他在世时把自己所置于的那个社群。这就是为何人必须检查自己,必须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进行悔改,然后必须持之以恒,直到生命结束。这是千真万确的,我能通过大量经历证明这一点,甚至直到让你彻底相信;但这不是阐述我的经历证据的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497

497.只需留意自己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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