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7

277.⑴每个人都沉

277.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在教会,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遗传的邪恶,他由此陷入对许多邪恶的欲望之中。这也是为何人不能凭自己行善,因为邪恶只会行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在良善里面的邪恶就是他为了自己,因而只为了表现而行善。我们知道,这种邪恶是从父母遗传来的。有些人说它来自亚当和他的妻子,但这是一个错误;因为每个人生来都从他的父母获得邪恶,他的父母又从其父母获得它,其父母又从自己的父母获得它,就这样代代相传,变得越来越强大,并累积起来,传给后代。这就是为何人里面没有任何完好之物;相反,他全然是恶。谁会感觉爱自己胜过别人是错呢?那么,谁又知道它就是邪恶呢?然而,它却是众恶之首。

这种遗传来自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这一点从世上的大量常识可以看出来。如各家庭、宗族,乃至民族单单从脸上就能被区分开来,脸是心智或心灵的印记,心智与属于爱的情感是一致的。此外,有时祖先的特征会重现在孙子或曾孙身上。我仅从脸就能分辨出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也能分辨出其他人属于哪个种族。毫无疑问,其他人也能分辨。如果属于爱的情感就这样从父母那里衍生并传下来,那么可推知,邪恶也一样,因为它们属于情感。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这种相似性的根源。

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父亲,它只是从母亲那里披上一具身体。灵魂来自父亲,这一点不仅从刚才所提到的现象,还从其它大量迹象可推知。其中一个就是以下事实:如果一个孩子的父亲是黑人,或摩尔人,母亲是白人或欧洲人,那么他就是黑人,反之亦然。特别是,灵魂住在种子或精子里面,因为种子或精子带来受孕,种子或精子就是来自母亲的肉体所包裹的东西。这种子或精子是父亲特有的爱之本质或初始形式,是他的主导爱及其最近的衍生物,也就是那爱的至内在情感。

在每个人里面,这些情感被属于道德生活的诚实正直,以及部分属于文明生活,部分属于属灵生活的美德包围。这些构成生命的外在形式,甚至恶人也有。每个婴孩都生在这种生命的外在形式中,这就是为何他惹人喜爱。但随着孩子成长为青少年,他从外在形式进入内在性质,最终进入他父亲的主导爱;如果父亲是邪恶的,并且这种性质没有通过各种手段被他的教师软化并扭转过来,那么孩子的爱就会变得像父亲的爱。然而,邪恶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如下文(279节)所看到的。显然,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

277a.为了得以改造,人必须被引离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须解释。因为人若在世上处于邪恶,离世后仍处于邪恶。这意味着邪恶若在世上没有被移走,以后就无法被移走了。树倒在何处,就躺在何处。所以,当一个人死亡时,他生命的基本品质保持不变。每个人都照他的行为受审判;并不是说详细列举这些行为,而是说他会转回去,行为一如从前。死亡是生命的一个延续,不同之处在于:这时,人无法被改造了。一切改造都在完整性中实现,也就是说,同时包括首先事物和末后事物。末后事物与首先事物一致在世上被改造,以后就无法被改造了,因为人死后要携带的生命的最外在事物会进入休眠状态,并与他的内层和谐一致,也就是说,它们行如一体。

真实的基督教 #60

60.神直觉、看见并

60.神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因为秩序通过存在于最小细节而变得普遍,这些最小细节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普遍,如同具体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总体。包含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以致每一部分在被触及或作用时都把自己的知觉传给整体。宇宙秩序的这种性质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受造物内产生类似效果。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部分和个体部分,包裹个体的总体和谐地组合起来,以致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这种效果是通过人体每个部位所共有的覆盖物产生的,这种覆盖物伸入其中的每个部分,与其紧密联结起来,以便它们作为一体发挥功能或作用。例如,每块肌肉的覆盖物都与每根运动纤维联结,并通过自己包裹它们;所以,肝、胰、脾的覆盖物与它们里面的各个单独部位联结;肺的覆盖物,就是所谓的胸膜,也与它的内在部位联结;心包膜同样与心脏的所有部位联结;腹膜总体上凭韧带与所有脏腑的覆盖物联结。脑膜同样凭取自它们自己的凸状长丝纤维与下一层的各个腺体联结,并通过它们与所有纤维联结,再通过它们与身体的各个部位联结。这就是为何头部通过大脑两个半球支配从属于它的所有部位。在此引用这些事实只是为了让人们能通过可见事物对“神如何直觉、看见、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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