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在教会,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遗传的邪恶,他由此陷入对许多邪恶的欲望之中。这也是为何人不能凭自己行善,因为邪恶只会行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在良善里面的邪恶就是他为了自己,因而只为了表现而行善。我们知道,这种邪恶是从父母遗传来的。有些人说它来自亚当和他的妻子,但这是一个错误;因为每个人生来都从他的父母获得邪恶,他的父母又从其父母获得它,其父母又从自己的父母获得它,就这样代代相传,变得越来越强大,并累积起来,传给后代。这就是为何人里面没有任何完好之物;相反,他全然是恶。谁会感觉爱自己胜过别人是错呢?那么,谁又知道它就是邪恶呢?然而,它却是众恶之首。
这种遗传来自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这一点从世上的大量常识可以看出来。如各家庭、宗族,乃至民族单单从脸上就能被区分开来,脸是心智或心灵的印记,心智与属于爱的情感是一致的。此外,有时祖先的特征会重现在孙子或曾孙身上。我仅从脸就能分辨出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也能分辨出其他人属于哪个种族。毫无疑问,其他人也能分辨。如果属于爱的情感就这样从父母那里衍生并传下来,那么可推知,邪恶也一样,因为它们属于情感。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这种相似性的根源。
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父亲,它只是从母亲那里披上一具身体。灵魂来自父亲,这一点不仅从刚才所提到的现象,还从其它大量迹象可推知。其中一个就是以下事实:如果一个孩子的父亲是黑人,或摩尔人,母亲是白人或欧洲人,那么他就是黑人,反之亦然。特别是,灵魂住在种子或精子里面,因为种子或精子带来受孕,种子或精子就是来自母亲的肉体所包裹的东西。这种子或精子是父亲特有的爱之本质或初始形式,是他的主导爱及其最近的衍生物,也就是那爱的至内在情感。
在每个人里面,这些情感被属于道德生活的诚实正直,以及部分属于文明生活,部分属于属灵生活的美德包围。这些构成生命的外在形式,甚至恶人也有。每个婴孩都生在这种生命的外在形式中,这就是为何他惹人喜爱。但随着孩子成长为青少年,他从外在形式进入内在性质,最终进入他父亲的主导爱;如果父亲是邪恶的,并且这种性质没有通过各种手段被他的教师软化并扭转过来,那么孩子的爱就会变得像父亲的爱。然而,邪恶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如下文(279节)所看到的。显然,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
277a.为了得以改造,人必须被引离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须解释。因为人若在世上处于邪恶,离世后仍处于邪恶。这意味着邪恶若在世上没有被移走,以后就无法被移走了。树倒在何处,就躺在何处。所以,当一个人死亡时,他生命的基本品质保持不变。每个人都照他的行为受审判;并不是说详细列举这些行为,而是说他会转回去,行为一如从前。死亡是生命的一个延续,不同之处在于:这时,人无法被改造了。一切改造都在完整性中实现,也就是说,同时包括首先事物和末后事物。末后事物与首先事物一致在世上被改造,以后就无法被改造了,因为人死后要携带的生命的最外在事物会进入休眠状态,并与他的内层和谐一致,也就是说,它们行如一体。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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