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在教会,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遗传的邪恶,他由此陷入对许多邪恶的欲望之中。这也是为何人不能凭自己行善,因为邪恶只会行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在良善里面的邪恶就是他为了自己,因而只为了表现而行善。我们知道,这种邪恶是从父母遗传来的。有些人说它来自亚当和他的妻子,但这是一个错误;因为每个人生来都从他的父母获得邪恶,他的父母又从其父母获得它,其父母又从自己的父母获得它,就这样代代相传,变得越来越强大,并累积起来,传给后代。这就是为何人里面没有任何完好之物;相反,他全然是恶。谁会感觉爱自己胜过别人是错呢?那么,谁又知道它就是邪恶呢?然而,它却是众恶之首。
这种遗传来自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这一点从世上的大量常识可以看出来。如各家庭、宗族,乃至民族单单从脸上就能被区分开来,脸是心智或心灵的印记,心智与属于爱的情感是一致的。此外,有时祖先的特征会重现在孙子或曾孙身上。我仅从脸就能分辨出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也能分辨出其他人属于哪个种族。毫无疑问,其他人也能分辨。如果属于爱的情感就这样从父母那里衍生并传下来,那么可推知,邪恶也一样,因为它们属于情感。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这种相似性的根源。
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父亲,它只是从母亲那里披上一具身体。灵魂来自父亲,这一点不仅从刚才所提到的现象,还从其它大量迹象可推知。其中一个就是以下事实:如果一个孩子的父亲是黑人,或摩尔人,母亲是白人或欧洲人,那么他就是黑人,反之亦然。特别是,灵魂住在种子或精子里面,因为种子或精子带来受孕,种子或精子就是来自母亲的肉体所包裹的东西。这种子或精子是父亲特有的爱之本质或初始形式,是他的主导爱及其最近的衍生物,也就是那爱的至内在情感。
在每个人里面,这些情感被属于道德生活的诚实正直,以及部分属于文明生活,部分属于属灵生活的美德包围。这些构成生命的外在形式,甚至恶人也有。每个婴孩都生在这种生命的外在形式中,这就是为何他惹人喜爱。但随着孩子成长为青少年,他从外在形式进入内在性质,最终进入他父亲的主导爱;如果父亲是邪恶的,并且这种性质没有通过各种手段被他的教师软化并扭转过来,那么孩子的爱就会变得像父亲的爱。然而,邪恶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如下文(279节)所看到的。显然,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
277a.为了得以改造,人必须被引离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须解释。因为人若在世上处于邪恶,离世后仍处于邪恶。这意味着邪恶若在世上没有被移走,以后就无法被移走了。树倒在何处,就躺在何处。所以,当一个人死亡时,他生命的基本品质保持不变。每个人都照他的行为受审判;并不是说详细列举这些行为,而是说他会转回去,行为一如从前。死亡是生命的一个延续,不同之处在于:这时,人无法被改造了。一切改造都在完整性中实现,也就是说,同时包括首先事物和末后事物。末后事物与首先事物一致在世上被改造,以后就无法被改造了,因为人死后要携带的生命的最外在事物会进入休眠状态,并与他的内层和谐一致,也就是说,它们行如一体。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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