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但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并且这爱逐渐增长时,人性的爱就变成动物的爱,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能思想他的肉体所感觉到的东西,并理性区分事物,能接受教导,成为一个文明道德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属灵人。因为如前所述(275节),人拥有一个属灵性质;这种性质把他与低级动物区分开来,因为他凭此能知道何为文明层面的邪恶和良善,也能知道何为道德层面的邪恶和良善,甚至若愿意,还能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邪恶和良善。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时,人就无法再生在知识和聪明之光中,而是生在无知的黑暗里,因为他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他由此能通过教导被引入属世心智的内层,并且始终伴随着属灵层。后面我们会看到,为何人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从而陷入无知的黑暗。
谁都能看出,对邻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对立的爱。因为对邻之爱想向每个人行善,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唯独向它行善。对邻之爱想服务每个人,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服务它。对邻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家人或兄弟和朋友,而自我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仆人;视那些不服务它的人为仇敌。简言之,它只关注自己,几乎不把其他人当人看;在心里把他们看得不如它的马和狗。它因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所以也不在乎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仇恨和报复、通奸和淫乱、偷盗和欺诈、说谎和诽谤、暴行和残忍,以及其它类似邪恶的根源。这些就是人自出生起就倾向的邪恶。为了救赎的目的,它们也是被允许的;对此,我需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
⑵邪恶若不显露,就无法被移走。
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
⑷所以允许邪恶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369.⑴正是与神的结合使人获得救赎和永生。人受造是为了能与神结合。因为他既被造为天堂居民,也被造为尘世居民。只要是天堂居民,他就是属灵的,而只要是尘世居民,他就是属世的。属灵之人能思想神并觉察诸如属乎神的那类事物;他还能爱神,被来自神的事物所吸引;由此可知,他能与神结合。人能思想神并觉察诸如属乎神的那类事物,这是千真万确,毋庸置疑的。因为他能思想神的一体,神的存在(实体),就是耶和华,思想神的无限和永恒、构成神本质的圣爱和圣智,神的全能、全知、全在;也能思想主救主,祂的儿子,救赎和调解;还能思想圣灵,最后思想圣三一;所有这一切都是关乎神的观念,事实上就是神。此外,他能思想神的活动,它们主要是信和仁,以及从这二者所发出的其它事。
人不仅能思想神,还能思想爱祂,这一点从关于神自己的两条诫命明显可知,它们是: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妨、就是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8,39;申命记6:5)
人也能履行主的诫命,这就是爱主,这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此外,信不就是藉着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思维的真理与神结合吗?爱不就是藉着属于意愿,因而属于情感的各种良善与神结合吗?神与人的结合是在属世层面的属灵结合;而人与神的结合是源于属灵层面的属世结合。人既受造为天堂居民,同时又受造为尘世居民的目的就在于这结合。作为天堂居民,他是属灵的;作为尘世居民,他是属世的。所以,人若变得既属灵-理性,又属灵-道德,就会与神结合,并通过该结合获得救赎和永生。而另一方面,人若纯粹是属世-理性,又是属世-道德,诚然会有神与人的结合,却没有了人与神的结合。这是灵性死亡的根源,就其本身而已,灵性死亡就是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里面有神生命的灵性在人里面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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