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6

276.但当对邻之爱

276.但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并且这爱逐渐增长时,人性的爱就变成动物的爱,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能思想他的肉体所感觉到的东西,并理性区分事物,能接受教导,成为一个文明道德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属灵人。因为如前所述(275节),人拥有一个属灵性质;这种性质把他与低级动物区分开来,因为他凭此能知道何为文明层面的邪恶和良善,也能知道何为道德层面的邪恶和良善,甚至若愿意,还能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邪恶和良善。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时,人就无法再生在知识和聪明之光中,而是生在无知的黑暗里,因为他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他由此能通过教导被引入属世心智的内层,并且始终伴随着属灵层。后面我们会看到,为何人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从而陷入无知的黑暗。

谁都能看出,对邻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对立的爱。因为对邻之爱想向每个人行善,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唯独向它行善。对邻之爱想服务每个人,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服务它。对邻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家人或兄弟和朋友,而自我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仆人;视那些不服务它的人为仇敌。简言之,它只关注自己,几乎不把其他人当人看;在心里把他们看得不如它的马和狗。它因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所以也不在乎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仇恨和报复、通奸和淫乱、偷盗和欺诈、说谎和诽谤、暴行和残忍,以及其它类似邪恶的根源。这些就是人自出生起就倾向的邪恶。为了救赎的目的,它们也是被允许的;对此,我需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

⑵邪恶若不显露,就无法被移走。

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

⑷所以允许邪恶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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