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邪恶被允许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275.人若生在他被造所进入的爱中,就不会活在任何邪恶中,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因为一个一直没有陷入邪恶,因而现在仍没有陷入邪恶的人,不可能知道何为邪恶;若被告知这样或那样是邪恶,就会以为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所处的纯真状态,他们不觉羞耻的“赤身露体”表示这种状态。从善恶知识树吃东西表示堕落之后对邪恶的熟悉或知晓。人被造所进入的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使得他对待邻舍像对待自己一样,甚至更好;当向邻舍行善时,他就处于这爱的快乐了;这爱和父母对孩子的爱差不多。这爱是真正的人性,因为它里面有一种属灵元素,这种属灵元素把它与低级动物所拥有的属世之爱区分开来。人若生在这爱中,就不会像如今的所有人那样生在无知的黑暗中,而是生在某种知识和聪明的光中;他会迅速拥有知识,获得聪明。当然,一开始,他会像一个动物那样四足爬行,但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用脚行走的努力;因为无论多么像一个四足动物,他都不会把脸转向地面,而是仰望天堂,从而能挺直身子向上看。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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