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5

第14章 邪恶被允许

第14章 邪恶被允许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275.人若生在他被造所进入的爱中,就不会活在任何邪恶中,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因为一个一直没有陷入邪恶,因而现在仍没有陷入邪恶的人,不可能知道何为邪恶;若被告知这样或那样是邪恶,就会以为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所处的纯真状态,他们不觉羞耻的“赤身露体”表示这种状态。从善恶知识树吃东西表示堕落之后对邪恶的熟悉或知晓。人被造所进入的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使得他对待邻舍像对待自己一样,甚至更好;当向邻舍行善时,他就处于这爱的快乐了;这爱和父母对孩子的爱差不多。这爱是真正的人性,因为它里面有一种属灵元素,这种属灵元素把它与低级动物所拥有的属世之爱区分开来。人若生在这爱中,就不会像如今的所有人那样生在无知的黑暗中,而是生在某种知识和聪明的光中;他会迅速拥有知识,获得聪明。当然,一开始,他会像一个动物那样四足爬行,但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用脚行走的努力;因为无论多么像一个四足动物,他都不会把脸转向地面,而是仰望天堂,从而能挺直身子向上看。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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