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74

274.④对圣治的怀

274.④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人死后会作为一个人活着;这一点以前没有披露过。这种无知是因为,那些不避恶如罪的人里面深深隐藏着这种信念:人死后不会继续活着;因此无论说人死后作为一个人活着,还是说他在最后审判之日会复活,对他们来说都无所谓。他若偶然想到复活的信念,就会对自己说:“我不会比别人更糟糕,上天堂也好,下地狱也罢,反正都有很多人陪着我。”然而,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有一种本能的意识,即:死后他们会作为人活着。只有那些迷恋自己聪明的人,才会持守人死后作为灵魂,而非人活着的观念。以下观察表明,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有这种本能的意识,就是人死后会作为一个人活着:

ⅰ.临死的时候,谁会想到别的?

ⅱ.当哀悼死者时,凡致悼词的人不都把他们举升天堂,置于天使之列,说他们与天使交谈,分享天使的喜乐吗?有时这些发言人甚至还神化死者。

ⅲ.普通百姓谁不相信人若生活良善,死后会去天堂乐园,穿上白袍,享受永生?

ⅳ.有哪个神职人员不向临终之人说类似的话?并且只要当时他不思想最后的审判,他这样说的时候,也是这样相信的。

ⅴ.谁不相信自己那死去的小孩在天堂,相信死后他会见到他所爱的妻子?谁会认为他们是鬼魂,更不用说他们是围绕宇宙飞来飞去的灵魂或心智了?

ⅵ.当有人谈论从时间进入永生之人的命运或状态时,谁会反对呢?我曾对许多人说,这是这些或那些人的状态或命运,从未听见有人说,他们的命运尚未决定,要等到审判之时才见分晓。

ⅶ.当有人看见天使的绘画或雕塑时,他难道不承认天使就是这样的吗?这时谁会认为他们是没有身体的灵,或空气、云,就像某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

ⅷ.天主教徒相信他们的圣徒是天上的人,剩下的都在其它某个地方;伊斯兰教徒对他们死者的想法也是这样;非洲人比其他人更相信这一点,其它许多民族也有类似信念。为何从圣言知道这一点的归正基督徒反而就不信了呢?

ⅸ.此外,这种普遍的本能意识使得一些人渴望流芳百世;因为他们将自己的这种本能转化为这样的愿望,并使自己在战争中成为英雄或变得勇敢。

ⅹ.我在灵界作过一次调查,即:是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这种本能意识;然后发现,它被植入所有人,然而没有植入属于他们外在思维的属世观念,而是植入属于他们内在思维的属灵观念。由此可见,我们不该因以下事实就对圣治产生怀疑,即:直到现在才首次披露,人死后作为一个人活着。只有人的感官部分或感官自我才会为了相信而想去看见并触摸。凡无法在更高层次上进行思考的人都在其生命状态方面陷入完全的黑暗。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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