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章 主的圣治以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为目的
27.我在别处解释了: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为天使的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来自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后来从天堂被逐出的任何魔鬼。相反,天堂和地狱都来自人类,天堂是由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和随之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组成的,地狱是由那些处于对邪恶的爱和随之对虚假的理解之人组成的。我通过与天使和灵人长时间地持续交流已经确切得知这一点,你可以参考《天堂与地狱》(311-316节)、《最后的审判》(14-27节)和《最后的审判续》(全文)。
由于天堂来自人类,就是永远与主同住,所以可知,这必是主创造的目的。此外,这是创造的目的,故也是主的圣治的目的。主创造宇宙不是为了祂自己,而是为了那些将与祂同在天堂的人。属灵之爱凭其固有的性质而想要与他人分享它所拥有的,并且尽可能地如此行,如此它就在其存在、平安和幸福之中了。属灵之爱从主的无限神性之爱中获得这种性质。由此可知,神性之爱,因而圣治,以一个由那些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为目的;主能将爱和智慧的一切幸福和喜乐赐予他们,并从祂自己在他们里面的存在而赐予这些福分。主情不自禁地这样做,因为自创造时,主的形像和样式就在人们里面;在他们里面的形像是智慧,在他们里面的样式是爱。此外,在他们里面的主就是那与智慧结合的爱和与爱结合的智慧,或也可说,是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然而,人们并不知道天堂在总体上,或许多人里面是什么样,在细节上,或个体里面又是什么样;也不知道天堂在灵界是什么样,在自然界又是什么样。然而,知道这一切是很重要的,因为天堂是圣治的目的。因此,我想按下列顺序阐述这个主题:
⑴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
⑵自创造时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能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⑶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有智慧。
⑷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幸福。
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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