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5

265.③对圣治的怀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真实的基督教 #249

249.之所以说圣言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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