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199.主在世间时藉着对应说话,也就是说,祂的话既是属世的,也是属灵的。这一点从祂的比喻就能看出来。其中每句话都具有属灵之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祂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新郞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喊声说,看哪,新郎来了,快出去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祂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最后,其余的童女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人若不知道圣言具有属灵之义,也不知道属灵之义的性质,就不会明白这些细节中的每一个具有属灵之义,因而是圣洁的。就属灵之义而言:“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藉着爱之善和信之真而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组成教会的人;“十”表示全部;“五”表示部分;“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属于爱之善的事物;“睡”和“醒”表示人在世属世的生命和死后属灵的生命;“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别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善;由于那时,爱之善再也无法获取,所以,尽管她们拿着灯和买来的油来到婚筵的门口,但新郎还是对她们说:“我不认识你们”;这是因为在世的生命结束后,人仍保持在世时的生活方式。由此清楚可知,主只通过对应说话,因为祂通过自己里面的神性说话,这神性是祂的。由于“童女”表示那些组成教会的人,故在圣言的先知书中,经上多次提及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女儿或女子。因为“油”表示爱之善,所以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来膏。其它比喻以及主所说的一切话也一样。因此,主说,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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