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5

265.③对圣治的怀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真实的基督教 #169

169.若想想人里面

169.若想想人里面的三位一体,谁不明白这圣三一如何在主里面?每个人都有灵魂、身体和活动;主也是如此,正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这三一在主里面是神性,而在人里面是人性。谁看不出这神秘的信仰里面没有理性的参与,即有三个神性位格,然而只有一位神;这神尽管为一,却不是一个位格?当理性沉睡时,它仍能迫使口唇象鹦鹉一样说话。当理性沉睡时,从口中发出的言语岂不是毫无生命之物?口中说出的话若为理性所拒绝甚至反对,岂不是愚蠢的?就圣三一而言,如今人类心智被桎梏,犹如监狱里戴着手铐脚镣的犯人,还好比因使圣火熄灭而被活埋的维斯塔贞女。然而,在教会中人的心中,圣三一应像明灯那样闪耀,因为神就其三一和一体而言,是天堂和教会一切神圣性的全部。但若灵魂成为一个神,身体是另外一个神,活动成为第三个神,那么这和将一个人的三要素分成三部分,且每一部分都与其它部分不同有什么两样?岂不是将他切成了数片并杀了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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