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5

265.③对圣治的怀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圣爱与圣智 #233

233.我从天堂被告

233.我从天堂被告知,在永恒之主,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一个人身之前,两个在先层级就实际存在于祂里面,而第三个层级则潜在于祂里面,天使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主在世取得一个人身之后,就另外披上了第三个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属世层,由此变成人,和世人一样;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主里面的这最后一个层级,和在先层级一样,也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它们都是有限和受造的。

事实上,先前充满宇宙一切空间,却与空间无关(69—72节)的神性的确进入,甚至渗透到自然界的最表层。然而,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性通过天使天堂间接流入属世层级,而在取得人身之后,则直接从祂自己流入。正因如此,在主降临之前,世上的一切教会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但在祂降临之后,则变成属灵-属世和属天-属世,并且代表性敬拜被废除了。也正因如此,天使天堂的太阳,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前所述,在主取得人身之后比在祂取得人身之前放射出更辉煌、更灿烂的光芒。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在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指着主降世后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说的。启示录:

人子的脸面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以及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20;撒母耳记下23:3,4;马太福音17:1,2)。主降世前通过天堂对世人的间接启示好比月光,月光就是间接的阳光。主降世后,这光成了直接启示,故以赛亚书上说,月光必像日光(30:26)。诗篇:

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再重现。(诗篇72:7)

这话也是指着主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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