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4

264.②对圣治的怀

264.②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这灵义是圣言神圣的基础。当有人问,为何这灵义现在才首次被揭开,为何它通过某个特定的人,而不是通过某个杰出的神职人员被揭开时,对圣治的怀疑就会产生。但这一切无论是由某个杰出的神职人员完成,还是由某个杰出神职人员的仆人完成,都是出于主的美意;主知道各人的性质。圣言的灵义没有过早地被揭开,原因有两个:一是如果它过早地被揭开,教会就会亵渎它,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本身;二是在最后的审判完成,圣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即将被主建立之前,构成圣言灵义的纯正真理无法被揭开。让我们分别检查一下这两个原因。

①圣言灵义没有过早地被揭开,因为如果过早地被揭开,教会就会亵渎它,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本身。教会建立后不久,就沦落为一个巴比伦,后来沦落为一个非利士。巴比伦的确承认圣言,但却看不起它,声称圣灵赐予它的最高裁判所成员的启示和先知的一样多。他们承认圣言,是因为教皇的职位就建立在主对彼得所说的话上;然而,他们仍看不起圣言,因为它不适合他们。这就是为何他们把它从百姓那里夺走,藏在修道院里,在那里很少有人真正地读它。因此,如果主与所有天使智慧存在于其中的灵义被揭开,他们就会亵渎圣言,不仅亵渎它最外在的形式,也就是包含在字义中的事物,还亵渎它的至内在含义。

表示与仁分离之信的非利士也会亵渎圣言的灵义,因为它将拯救置于他们要思想并谈论的一些话语,而不是置于他们当做的善事,如前所示(258节)。因此,它将拯救的能力归于没有这种能力的某种东西,尤其将理解力与要相信的东西分离。像这样的人与圣言的灵义在其中的光有什么相干呢?这光岂不变为黑暗?当属世意义变为黑暗时,属灵意义还能有别的情况发生吗?人若确认与仁分离之信和唯信称义,还愿意去了解何为生活的良善,何为对主对邻之爱,何为仁,何为仁之良善,何为善行和行善,甚至何为本质上的信,或构成信的纯正真理吗?这些人所写的书卷只是为了证明他们所谓的信,并声称我刚才所列举的这一切都包括在这信中。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圣言的灵义过早地被揭开,它的后果就会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3)

就圣言的灵义而言,“眼睛”表示理解力。

②在最后的审判完成,“圣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即将被主建立之前,构成圣言灵义的纯正真理无法被揭开。主在启示录中预言,当最后的审判完成时,纯正真理将被揭开,一个新教会开始建立,圣言的灵义将被揭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这在《最后的审判》和《最后的审判续》中已说明。这也是“天地过去”(启示录21:1)的含义。那时,纯正真理将被揭开,这一点在启示录中以这些话来预言:

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5; 19:17-18; 21:18-21; 22:1-2)

那时,圣言的灵义将被揭开(启示录19:11-16),这一点由那被称为神的圣言,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的那一位所骑的“白马”来表示(参看《白马》一书)。圣耶路撒冷表示那时将要由主建立的新教会,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2-65节),那里有解释。

由此清楚可知,圣言的灵义要被揭开是为了新教会,新教会将唯独承认并敬拜主,视祂的圣言为神圣,热爱神性真理,弃绝与仁分离之信。关于圣言灵义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ff节),即:何为灵义(5-26节);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9-17节);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18-19节);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为何它以前没有被揭示出来(20-25节);从今以后,这灵义只赐给那些专注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26节)。

由此可见,按照主的圣治,灵义一直向世人隐藏,直到当今时代,同时被保存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天使从中获得智慧。远古时代的人,就是生活在摩西之前的人知晓灵义,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但他们的后代将对应关系(他们的圣言和由此而来的宗教唯独由这些对应关系构成),变成了各种偶像崇拜,埃及人则把它们变成巫术,所以按照主的圣治,圣言被关闭,首先在以色列人当中被关闭,后来在基督徒当中被关闭;而现在,为了主的新教会,它又被打开了。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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