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4.②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这灵义是圣言神圣的基础。当有人问,为何这灵义现在才首次被揭开,为何它通过某个特定的人,而不是通过某个杰出的神职人员被揭开时,对圣治的怀疑就会产生。但这一切无论是由某个杰出的神职人员完成,还是由某个杰出神职人员的仆人完成,都是出于主的美意;主知道各人的性质。圣言的灵义没有过早地被揭开,原因有两个:一是如果它过早地被揭开,教会就会亵渎它,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本身;二是在最后的审判完成,圣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即将被主建立之前,构成圣言灵义的纯正真理无法被揭开。让我们分别检查一下这两个原因。
①圣言灵义没有过早地被揭开,因为如果过早地被揭开,教会就会亵渎它,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本身。教会建立后不久,就沦落为一个巴比伦,后来沦落为一个非利士。巴比伦的确承认圣言,但却看不起它,声称圣灵赐予它的最高裁判所成员的启示和先知的一样多。他们承认圣言,是因为教皇的职位就建立在主对彼得所说的话上;然而,他们仍看不起圣言,因为它不适合他们。这就是为何他们把它从百姓那里夺走,藏在修道院里,在那里很少有人真正地读它。因此,如果主与所有天使智慧存在于其中的灵义被揭开,他们就会亵渎圣言,不仅亵渎它最外在的形式,也就是包含在字义中的事物,还亵渎它的至内在含义。
表示与仁分离之信的非利士也会亵渎圣言的灵义,因为它将拯救置于他们要思想并谈论的一些话语,而不是置于他们当做的善事,如前所示(258节)。因此,它将拯救的能力归于没有这种能力的某种东西,尤其将理解力与要相信的东西分离。像这样的人与圣言的灵义在其中的光有什么相干呢?这光岂不变为黑暗?当属世意义变为黑暗时,属灵意义还能有别的情况发生吗?人若确认与仁分离之信和唯信称义,还愿意去了解何为生活的良善,何为对主对邻之爱,何为仁,何为仁之良善,何为善行和行善,甚至何为本质上的信,或构成信的纯正真理吗?这些人所写的书卷只是为了证明他们所谓的信,并声称我刚才所列举的这一切都包括在这信中。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圣言的灵义过早地被揭开,它的后果就会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3)
就圣言的灵义而言,“眼睛”表示理解力。
②在最后的审判完成,“圣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即将被主建立之前,构成圣言灵义的纯正真理无法被揭开。主在启示录中预言,当最后的审判完成时,纯正真理将被揭开,一个新教会开始建立,圣言的灵义将被揭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这在《最后的审判》和《最后的审判续》中已说明。这也是“天地过去”(启示录21:1)的含义。那时,纯正真理将被揭开,这一点在启示录中以这些话来预言:
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5; 19:17-18; 21:18-21; 22:1-2)
那时,圣言的灵义将被揭开(启示录19:11-16),这一点由那被称为神的圣言,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的那一位所骑的“白马”来表示(参看《白马》一书)。圣耶路撒冷表示那时将要由主建立的新教会,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2-65节),那里有解释。
由此清楚可知,圣言的灵义要被揭开是为了新教会,新教会将唯独承认并敬拜主,视祂的圣言为神圣,热爱神性真理,弃绝与仁分离之信。关于圣言灵义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ff节),即:何为灵义(5-26节);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9-17节);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18-19节);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为何它以前没有被揭示出来(20-25节);从今以后,这灵义只赐给那些专注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26节)。
由此可见,按照主的圣治,灵义一直向世人隐藏,直到当今时代,同时被保存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天使从中获得智慧。远古时代的人,就是生活在摩西之前的人知晓灵义,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但他们的后代将对应关系(他们的圣言和由此而来的宗教唯独由这些对应关系构成),变成了各种偶像崇拜,埃及人则把它们变成巫术,所以按照主的圣治,圣言被关闭,首先在以色列人当中被关闭,后来在基督徒当中被关闭;而现在,为了主的新教会,它又被打开了。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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